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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比喻選讀

被雇用的恩典

葉福成

 

經文:馬太福音第二十章1至16節

  如今不少企業受到經濟危機的衝擊,很多行業已不如從前所謂“金飯碗”的工作了;而職位的流失,薪資的降低,再加上惡性競爭,科技進步,都在威脅人們的工作。
  在進葡萄園作工的比喻中,耶穌把神的國,比作一個良善又聰明的雇主,保證願意受聘的人能夠工作,並有所定的工資。神公開的邀請所有的人,儘管他們是罪人,外邦人或是不配的人。

神是信實的(太二○:1-2)

天國好像家主清早去雇人進他的葡萄園做工,和工人講定一天一錢銀子,就打發他們進葡萄園去。(太二○:1-2)

  神是最仁慈,最有同情心且令人羨慕的雇主。祂說甚麼就是甚麼,祂不撒謊,也不改變主意,或神祕兮兮。在葡萄園的比喻中,祂同意付錢給那準時上班,進園作工和遵守約定的工人。這位仁慈的園主,也遵守自己的諾言:不必等到明天,而是在一天結束時,就付工資,而且所付的也是現金。
  家主雇用工人的條件並不尋常。在希臘文中,第1節的“作工”沒有出現在原文裏;因此要念成:“因為天國好像家主,清早去雇人,進他的葡萄園。”第4節和第7節是:“你們也進葡萄園去。”第13節是:“你與我講定的,不是一錢銀子嗎?”家主雇人進入他的葡萄園,工作是可勝任的,並非苛刻或嚴酷的,唯一的義務就是必須進入園中;而薪水保證一定支付,但工作是否努力與工作的品質則會被考核。可以說家主聘請工人,不是因為家主有某些工作必須聘請工人幫助完成,而是因為工人需要工作。
  以今天的說法,對神來說,工作表現不是重點,賺得五千和賺得二千得着同樣的讚賞(太二五:14-23);但缺席不作與耽延就是問題。雇用工人是為着員工的緣故和好處,而不是為着家主本身的利益。

神是慷慨的(太二○:3-7)

約在酉初出去,看見還有人站在那裏,就問他們說:“你們為甚麼整天在這裏閒站呢?”他們說:“因為沒有人雇我們。”他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 (太二○:6-7)

  葡萄園的園主雖有錢,但他沒有把他所有的一切贈送給窮人;而是花錢雇用新的工人,給他們盼望。他所請的工人都是積極地尋找工作的,一大早就出現在最忙的街角和就業輔導處,都是為了找份工作。園主清早出去(1節),之後在巳初(早晨九時,第三個小時),午正(中午十二時,第六個小時),申初(下午三時,第九個小時)和酉初(下午五時,第十一個小時)請來更多的工人。第1節的“清早”,同樣的希臘字,也是用來描寫耶穌的禱告時間(可一:35),雞叫的時辰(可一三:35)和耶穌復活的早晨(可一六:9)。
  較遲被聘的工人被描寫為“沒做甚麼事”,多數譯本譯作“閒站”。“閒站”與“懶惰”不同,“閒站”的因素是無工可做。“閒站”這個字出現三次,其中一次在第3節,其他兩次在第6節(第6節的第一個“閒站”是用“站”字)。最後一批工人們解釋自己無所事事,是因為沒人雇用他們。
  善良的家主寧可花錢,也不願看到別人閒着沒事做。對於站了一整天的人,仁慈的家主說:“你們也進葡萄園去,所當給的,我必給你們。”他不向他們保證明定的數目,只說給“當給”的。這最後一組的聘約條文與之前的各組不同,家主顯然只是在問他們是否願意受雇(6節),他不願讓工人們覺得自己沒用,也不願意工人因為工資的數目而覺得難為情或不好意思。工人們的反應證明他們的誠意,他們立刻上班,不浪費時間,也不問工資,就是努力做滿剩下的一小時。無論工資是半價或四分之一或是更低,他們也心存感激。

神是有主權的(太二○:8-16)

到了晚上,園主對管事的說:“叫工人都來,給他們工錢,從後來的起,到先來的為止。約在酉初雇的人來了,各人得了一錢銀子。及至那先雇的來了,他們以為必要多得;誰知也是各得一錢。(太二○:8-10)

  這個比喻裏有一個既微妙又顯著的改變。在希臘文中第1節的“家主”(oikodespotes),於第8節時變成“園主”(kurios)。祂不是一般產業的地主,而是靈魂莊稼的主。而且救恩的條件與市場上的語言並不相同。耶穌一開始就已經明確地強調葡萄園是“祂的”(1節),而且東西也是“我的”(15節)。耶穌不只為配得的人而來,祂也為了罪人和不配得的人而來;祂的救恩也是給普通的人和卑微的人。祂的心意就是讓所有人都得救。這對於那些自認為付出勞力最多的人,是最刺耳的話。
  靈魂的主吩咐管事的叫工人來,分發工資給他們,從最後進來的先付,到首先進來的付完為止。值得注意的是:只有最早的一批工人滿腹牢騷,也只有最後的一批工人被選上。最早到的員工沒有埋怨上午九時,中午十二時或下午三時進園的工人,他們就是只反對那些只作一小時的工人。在他們心裏,覺得自己應該獲得豐厚的報賞,可觀的獎金。他們一早獲聘,避過了失業的危機,就引以為傲。他們畢竟曾經為了工錢而辛勞,並且勇敢面對炙熱的太陽;但現在他們反倒自以為是,成了硬心的人。
  然而,這誤會不在於主人的問題;主人沒有對最早到的工人們欠甚麼或惡待他們,也沒有欺騙他們。合約就是合約。最早的工人使用比較式的方法向園主說話:“我們整天勞苦受熱,那後來的只做了一小時,你竟叫他們和我們一樣嗎?”(12節),但園主是使用法律的原則談話:“朋友,我不虧負你,你與我講定的不是一錢銀子嗎?拿你的走吧!我給那後來的和給你一樣,這是我願意的。我的東西難道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13節)。園主的話在英文NIV譯本是“我不虧負(Injustice)你”(13節)和“難道我沒有權(Lawful)使用自己的錢嗎”(15節)。神並非“不公平”的少付他們工資,他們也不是埋怨領得薪水不夠,而是想要得更多。
  其實,這段經文裏最不公平的,就是最後來的工人遭到最早到的工人不公平的看待。最晚的人,根本不知道家主先前在何時以甚麼條件請了甚麼人,他們是勇敢地冒着風險,在沒有具體的契約和保證下進園工作。他們是唯一一群站了“一整天”,沒有人雇用,卻仍然在等的人(6-7節)。等了一整天也沒有人雇用,這些工人實在可以回家躲起來,不必站在街上讓人知道無人聘請自己;但是他們沒有這樣做,因為晚一點上工總比沒有工作好。他們放下自尊,隱藏失望,總不放棄也不回頭,不願意空手而回。一天都快過了,別人也都離開了,但是他們仍然繼續站着等候。在他們的心裏,希望至少可以賺回交通費或一頓晚餐。況且,他們也渴望工作,作一個有用的人,並且和人保持聯繫;他們還要養家糊口呢。
  扶持最後一群工人,並不代表稱讚或獎勵,這不是家主的原意。與最早到的工人相比,園主沒對最晚到的工人多一點的稱讚,最晚來的人也沒有以自己的功勞而要求相稱的工資;這都是園主白白的豐盛賞賜。
  在神的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不論紅,黃,黑,棕,白種,在主的眼中都是寶貴的。祂期待,邀請又歡迎人們進入祂的園內;但祂絕不勉強,征服或壓迫人們進去。

結語

  人對救恩最大的誤解,就是以為自己能賺來或是自己配得神所賜的一切。弗雷德.史密斯(Fred Smith)說:“神愛我不是因為我好,祂愛我是因我很寶貴;而我寶貴,是因為耶穌基督為我而死。”你是否選對了這位完美的最棒老闆,作為你靈魂和生命的主?你是否知道祂要賜給你一種比工作或金錢還長久的東西?你是否已接受祂永恆又寶貴的救恩?

 

金燈臺活頁刊第一四九期 2010.9
作者葉福成牧師現為香港中華神學院講師暨碩士科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