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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尊貴的聖名

潘國華

 

  中國人有句俗語:“不怕生壞命,最怕改壞名。”故此,做父母的往往以最好的名字來為自己的兒女起名。由此可知中國人非常看重名字。

  以色列人對名字的看法也是如此重視,他們對於神的名字尤為尊重。事實上,在整本聖經中,神以很多不同的名字來自稱。千萬不要錯以為這些不同的名字是人為神所起的,其實這些名字是神的自稱,也是神用來啟示自己的。神的自我啟示與以色列人的歷史有很大的關係,在不同的歷史演變中,神向以色列人以不同的名字去啟示祂自己,以致以色列人對神的偉大,榮耀,恩惠,賜福等有更深的認識。故此,若信徒能對神不同的自稱,有更深的認識,就對所敬奉的神會獻上更大的敬拜。

  今日,你對神的認識有多少呢?你對神不同的名字又知道多少呢?盼藉研讀出埃及記第三章十三至十六節,思想神的兩個名字,使我們更認識神,又更經歷祂的恩惠。

摩西對神說:“我到以色列人那裏,對他們說:‘你們祖宗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他們若問我說:‘祂叫甚麼名字?’我要對他們說甚麼呢?”神對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又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那自有的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耶和華你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記念,直到萬代。你去招聚以色列的長老,對他們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神,就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向我顯現,說:我實在眷顧了你們,我也看見埃及人怎樣待你們’。”(出三:13-16)

  這段經文的背景是這樣的:遠在創世記第十五章記載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時候,神已經預言亞伯拉罕的子孫,即以色列人,會在埃及地作奴僕四百年,同時預言以色列人會從埃及帶着很多財物出來。如今以色列人果然在埃及作奴僕四百年,甚至埃及的法老王吩咐收生婆將以色列人新生的男嬰殺死,試圖消滅以色列民族。但神卻保存以色列民族,更揀選了摩西去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使祂向亞伯拉罕的應許得以成全。

  摩西在神及家人的保存下,在法老的宮庭中長大,神使摩西在王宮中生活四十年,學會了埃及人一切的學問(徒七:22),又使摩西在曠野牧羊四十年,學習順服神的功課。此後,當摩西在西乃山的曠野牧羊的時候,神在荊棘的火焰中,向他顯現,委派他去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就在這個情況下,摩西得到神向他啟示祂的兩個名稱:

一.“以羅”(神,El)或“以羅欽”(Elohim

  當然“神”這個名稱是最基本的。在近東古國中,“以羅”El 這詞是最普遍被用來稱呼神的。雖然巴比倫人,亞拉伯人及以色列人都以“以羅”這詞來稱呼神,但以色列人所認識的神,即聖經所記載的神,就是這位自我啟示的神,與其他國家的神有很大的分別。正如詩人所指:“外邦的神都屬虛無,惟獨耶和華創造諸天。”(詩九六:5)

  以字義而言,“神”這詞表示“能力”,“權柄”,“偉大”等。“神”這詞的原意指出:1. 強大,2. 廣大無邊的統治,3. 擁有捆綁的力量。由於神是極其威嚴和偉大的,神與人就有一個很大的分別和距離。故此人對神產生一種敬畏的心。

  進一步去探究舊約聖經對“神”這詞的應用時,發現“神”這詞往往與其他名詞一同使用,成為“複名”,例如 El-shaddai“全能的神”(創一七:1)。而當聖經單獨用“神”這詞時,往往是採用複數的名稱,即Elohim“以羅欽”,出埃及記第三章十三節所用正是“以羅欽”這詞。為甚麼聖經以複數名字去描寫神呢?當然對篤信聖經乃神的啟示的基督徒來說,神的複數名稱“以羅欽”一則暗示神乃三而一的真神,二則表示神無限的豐富。故此,在創世記第一章一節“起初神創造天地”中,“神”字是“以羅欽”,表示神乃絕對超越的,而祂是獨一的真神。祂是創造者,宇宙和其中所有的都是被祂造的。故此這個複數名詞是代表神的威武和豐富。

  從此我們知道聖經所記載的神,乃創天造地及萬物之主宰,祂滿有威榮,能力,祂的名字叫“以羅”或“以羅欽”。當然,對摩西來說,他知道神乃創造天地的主,因他生於一個敬畏神的家庭,故他必定從父母口中認識了這位真神。雖然如此,對於摩西和以色列人來說,“神”這名稱太普遍了,以他們當時所經歷的苦難來說,他們需要一個更親切,更個人的神的啟示。他們極其需要知道這位全能的神與他們究竟有甚麼特別的關係。故此神就向摩西進一步啟示祂自己。

二.“耶和華”

  當神吩咐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摩西心知以色列人經過了四百年在埃及的奴僕生涯,他們十分需要神的特別啟示,然後才會相信是神吩咐摩西來帶領他們出埃及。故摩西向神說:“我到以色列人那裏,對他們說:你們祖宗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他們若問我說,祂叫甚麼名字?我要對他們說甚麼呢?”(出三:13)“祂叫甚麼名字?”這問題暗示出神的名字會將神的性情和祂的作為表達出來。故此,神就告訴摩西說:“我是自有永有的。”(14節)神又繼續在第十五節指出說:“你要對以色列人這樣說:耶和華你們祖宗的神…打發我到你們這裏來。耶和華是我的名,直到永遠;這也是我的記念,直到萬代。”

  從此可知神的另一個名字是“耶和華”,而事實上,“耶和華”是神的“個人名字”,這稱號是單單屬於祂的。

  在第十四節記載神向摩西啟示祂是“自有永有的”,這個不是神的名字,而是祂名字的釋義。在神與亞伯拉罕立約時,神曾向亞伯拉罕介紹自己說:“我是耶和華…”,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創一五:7-8)故此,以色列人很早便知道神的名字是耶和華,但他們未能掌握到“耶和華”這名字的精意。所以,在出埃及記第六章二至三節神再次向摩西啟示說:“我是耶和華。我從前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顯現為全能的神;至於我名耶和華他們未曾知道。”當我們不留意去讀這段經文時,可能會以為亞伯拉罕時代(即族長時代),當時屬神的人不曉得神的名字是耶和華。如是者,出埃及記第六章二至三節豈不是與創世記第十五章七至八節彼此有衝突?但細讀這兩段經文發現它們並不互相衝突。因為在出埃及記神所提及,“至於我名耶和華他們未曾知道”的意思,是指到亞伯拉罕對“耶和華”這名字的特殊意義,未能完全瞭解。可以說亞伯拉罕等人只是很概念性地知道神的名字是耶和華,但他們並未有好像摩西一樣,在經驗中認識神是耶和華。摩西和當代的以列人對神的名字“耶和華”有很深切,很個人的認識。“耶和華”這名字就成為整個以色列民族家傳戶曉的名字。耶和華神與以色列人的民族歷史構成不可分割的關係,因為神將祂個人的名字“耶和華”介紹給以色列人,並且將自己向他們啟示,又與他們立約,將他們帶領出埃及。

  從此,我們知道神是一位立約的神,祂的名字是耶和華。透過認識這名字,我們曉得神是採取主動的神,祂主動去尋找失喪的人。從亞當,夏娃犯罪以來,神一直主動去尋找犯罪的人,主動向人類顯示祂的愛,藉着挪亞的方舟,藉着向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立的約,藉着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神對人所預備救恩的計畫,漸漸顯明。當然藉着神獨生子耶穌的代贖死亡,神向全人類所預備的救恩就完全顯明了。

  以舊約聖經的啟示來說,神向摩西啟示祂個人名字“耶和華”,可以說是一個很重大的啟示。因為神向以色列人所施的拯救,將他們從埃及的奴役中救拔出來,這個救恩成為舊約的基礎,神與以色列人立約,神是他們國家的神,而以色列人是神的選民。這個關係都建立在神的個人名稱──“耶和華”這名字上。故此,“耶和華”這名字與以色列國的歷史有不可分割的關係,而耶和華神親自介入以色列民族中,與他們建立盟約。

  以摩西和當代的以色列人的遭遇來說,他們實在需要神親切的,個人的啟示;他們需要神親自的安慰,親自的拯救!故此,神就以祂個人的名字“耶和華”向他們啟示。

  神體察以色列人的境況。當時以色列人可謂面對滅族亡國的威脅,他們遭受奴役的痛苦。就在這個極度痛苦無望的境況下,神親自介入他們的遭遇中,更將他們解救出來。

結語

  我們對神的認識有多少呢?神是全能的,祂的名字是耶和華,祂是立約的神,祂更是守約施慈愛的神。神能將我們從痛苦的遭遇中救拔出來,因祂是拯救的神。神與以色列人一同遭受困難和痛苦,更將他們解救出來。今日,在你我的人生中可能遭遇很多困難,痛苦,憂傷。請記着:神是耶和華,祂是守約施慈愛的神,祂體恤我們的處境,祂與我們同在,祂會將我們從這些遭遇中解救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