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頁刊

認識雅各書

楊濬哲

 

一.本書的歷史

  在主後第一世紀初葉的教會著作中,完全沒有提到雅各書。因為有人以為本書中猶太人的思想色彩太重,新的啟示不多;並以為與保羅因信稱義之道互相矛盾,所以對書常有意見。第二世紀末的馬言安(Marcion)正典中不列本書;特土良的老拉丁譯本中也沒有;但敘利亞譯本中卻有。一直到阿歷山大的教父俄利根(Origen)(主後一八零年至主後二零三年)是最早引用雅各書為聖經正典的一位作家;並且說是耶穌的弟兄雅各寫的。最低限度五次在他的羅馬書註釋中引證雅各書,都說是雅各所寫的,他確是指耶穌的弟兄說的。在他的約翰福音註釋中(一九:6)他說:“…正如我們念到最近的雅各書。”教會的歷史家猶西比(Eusebius)(約於主後三二五年)把本書列入聖經內,他說:多人對本書疑惑,是因為本書的猶太色彩太重,又是寫給猶太信徒的,所以外邦眾教會不太歡迎它。耶柔米(Jerome)也認本書是主的弟兄雅各所寫的,他的拉丁文譯本(Vugate)中,才正式把雅各書列入正典裏面。他說:“那稱呼主的弟兄雅各寫了教會公函之一。”(Catholic Epistles)此外,奧古士丁也認本書為聖經。直到主後三九七年在迦太基所開第三次會議上,才通過公認為聖經。

  宗教改革家路得馬丁反對本書,不過他並非反對本書是雅各本人作的,而是反對本書列在新約裏面:他認為本書不列入聖經裏面,因為太注重行為,而忽略了信心的功用。他認為本書是與保羅書信相反的,他說本書中的道理不過是草木禾楷。但是後來卻有多人對於路得馬丁的意見有所非議,他們認為保羅所講的,是有善行的信心;雅各所講的,是有信心善行,非但不相背馳,且是合而不分的。

二.著書的時地

  如果我們接受本書為主的弟兄雅各所寫,那麼毫無疑問,著書的地點一定在耶路撒冷。當時耶路冷教會正在大受逼迫之後,信徒都散住各地,雅各留在耶路撒冷;因為他是路撒冷教會的柱石(加二:9);而且照我們所知道的,雅各從未出過門一步,終身住在耶路撒冷。從聖經的記載,雅各曾差人到安提阿,自己沒有去過(加二:11-12)。使徒行傳中,我們看見,別人向雅各報告工人的動態,以及雅各所發表的言論,卻從來沒有見過雅各往外地的腳蹤。因此我們可以斷定,耶路撒冷是雅各著書的地點。

  關於著書的日期,學者意見的分歧,比較對新約其他任何一卷為大。推斷著書的日期,第一自然以作者是誰為轉移。在不認為作者為雅各的人中,有人主張此著作於基督以前,他們說這是一部猶太人的書,其中耶穌的名字是以後加進去的。又有人說,此書作於主後一三零至主後二零零年,再加上一章一節的話。就是在認雅各為本書作者的人中,對於作者的日期,也因第二章信仰與行為的問題起於何時的問題未決,而各持一說。有一些解經家以為本書是雅各為要改正保羅因信稱義的道理誤解之處,在殉道之前不久寫的,大約主曆六十二年。然而大多研究聖經的權威人士,內證外證兩方面着眼,愈來愈相信,本書是新約書信中最早的一卷,大約是在主曆四十五年左右。因為雅各曾向保羅用右手行相交之禮,以表示他支持保羅作外邦使徒(加二:8-9)。本書未把會堂和教會分開(二:2,五:14),對恩典,對教會沒有提說,顯然寫在保羅書信以前。本書又沒有耶路撒冷大會決議的精神和色彩的跡象。查耶路撒冷會議,是在主後五十年,所討論的事件中有關於外邦人的事(徒一五:20)。本書卻始終沒有提及,可見本書必作於該會議之前,再者:本書是完全寫給分散的猶太信徒的,顯然外邦人信主的還不多;至於書中所指責的罪惡,也是猶太人普通易犯的罪;詳考書中所論,又未言及主後六十餘年,教會中有擾亂分爭的事,更未見有不信復活再來的事。因此可以斷定本書寫於主後四十五年左右,相當於使徒行傳第八章十二或十五之前,即耶路撒冷會議之前的時間,因此是新約書信中最早的一卷。換句話說:根據,第一章二至三節安慰信徒忍受試煉的話,我們可以看出,本書是當信徒遭遇試煉時寫的。

三.本書的對象

  本書的對象,按當時而論是寫於“散在十二個支派之人(一:1);換句話說,是給分散在羅馬版圖的猶太籍基督徒。“十二支派”這詞是對猶太人的一種通稱,表明他們是神立約的子民(參太一九:28,徒二六:7)。這樣看來,可見本書的對象,比彼得書信的對象,範圍大得多了,因為彼得書信是寫給分散在小亞細亞一部分的猶太信徒的(彼前一:1)。本書的對象範圍為甚麼這麼廣呢?因為雅各在耶路撒冷母會的工作太多太忙碌;他常感覺沒有機會同彼得和保羅以及其他的同工一同出去各地,探望聖徒,堅固教會為憾。因此他就藉着書信來鼓勵,造就他們,他們是一群得到真道培育的人(一:21-22),也是有正確信仰對象的人(二:1)。這些猶太人基督徒在肉身上和靈性上,都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二:21;加三:7)。雅各寫信給他們的目的一則是安慰遇難的信徒,他們是信仰受大試煉,而被迫遷居到各地去的。雅各這封信去安慰他們,鼓勵他們,造就他們。二則是改正錯誤的信徒,其中有教訓之語,如言何為真實的虔誠(一:26-27),真實的智慧(三:13-18);並有斥責之言,斥責重視世物(二:1-13),倚靠死信(二:14-16),驕傲(二:3),分爭(四:1-12),愛世俗(四:13∼一五:8)等等的罪。

四.本書的要旨

  本書要旨,表明信靠耶穌基督,是必須在基督徒一切的經歷上付諸實行。我們知道保羅是注重信心的使徒,彼得是注重盼望的使徒,約翰是注重愛心的使徒,而雅各卻是注重行為的使徒,以本書的要旨,一言以蔽之,就是信徒的行為。此種精義在第二章十四至廿六節中說得最清楚,最透徹。那段經文中,“信心”或“信”出現達十四次“行為”達十次。這是關於倫理上的忠告,而非關於生活上的討論;是說到為道所化的信徒,在他的生活上,表現有信心的行為。當時猶太人散住十二支派的猶太信徒,在信仰上有一種危險,就是以為只要有信心就夠了,不必有好行為,因為一切都是出於神的恩典。他們由於剛剛從律法下脫出來,所以很容易走上另一極端,誤解了真信心的意義,以致他們的信心沒有與生活打成一片。但在雅各看來,信心和行為是分不開的,信心與行為是並重的,稱義固然因着信,但必然表現於行為。

  雅各這樣的教訓,驟然看來,似乎表明信徒有藐視信心的危險,以為這正是與保羅的教訓互相衝突。因為保羅是說,我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弗二:8);人稱義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羅三:28);凡有血氣的,沒有一人因行律法稱義(加二:16)。義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二:21)。那知仔細查考,就可以看出,雅各所講的,與保羅所講的,似有矛盾,而實相符合,也互為表裏,而為信心生命中必有的結果。因為真信心必有善行,其善行必有信心。保羅所講的,是有善行的信心;雅各所講的,是有信心的善行。有善行而無信心,他的善行是死行。有信心而無善行,他們的信心乃是死信(雅二:17,20,26)。所以雅各所講的行為,就是保羅所講的信心,真信心與真行為,是一而二,二而一的。如果我們參考羅馬書第十四章十節,哥林多後書第五章十節,加拉太書第五章六節等處經文,就可以看出,保羅並不是不講行為,他所求於信徒的,也是行為。我們已經說過,路得,馬丁曾稱本書為“一卷禾楷的書信”。他的意思或係指保羅在哥林多書所講的“禾楷”而言(林前三:12),因他不滿於本書的不強調福音真道,與他所竭力擁護“因信稱義”的道理相違背,所以有這憤慨之詞。但是大有人認為路得稱雅各書為草之理,似與其五卷“金”書對比,“金”是高舉基督與信。無論如何過了幾年,他的看法就不同了,他經過詳細閱讀本書,已經看出本書實在可作羅馬書的補充,人得因信稱義,須有行為證明。

  雅各在本書裏,又進一步的指示我們,有信心的好行為的秘訣。原來他清楚知道,有許多人信了主,雖然知道應有好行為,都得不着門路。為此他在本書裏教訓我們兩個秘訣:

  頭一個秘訣就是從神而生。雅各書第一章十八節告訴我們說:“祂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叫我們在祂所造的萬物中,好像初熟的果子。”我們要從神而生,有神生命,然後方有好行為。雅各在這裏是說:“神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們。”這正彼得所說的一樣:“你們蒙了重生,不是由於能壞的種子,乃是由於不能壞的種子,是藉着上帝活潑常存的道”(彼前一:23)。就是主耶穌向尼哥底母論重生的道理。本書告訴我們說我是從神而生;主耶穌卻告訴我們說,我們是從聖靈而生(約三:5)。這是一而二二而一的,重生的工作,是神,也就是聖靈使人知罪(約一六:8),接受耶穌為救主(約三:16),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我們裏頭(林前六:19)聖靈住在我們裏頭,一切不合神旨意,叫神不得榮耀的,聖靈都叫我們拒絕,聖靈在我們裏面叫我們活出好的行為來。

  第二個秘訣,就是與神親近。神既然藉着聖靈住在我們裏頭,與我們聯合,所以我們就需要和神交通,與神親近。雅各在本書說:“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有罪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手。心懷二意的人哪,要清潔你們的心”雅四:8)。基督徒的推動力在於神,我們如果不禱告親近神,要作好是不行的。一個實有善行的人,必是常常親近神的人。那些溫柔體貼別人,同情別人,待人有恩,公正無過,良心無虧,常常謙讓的人,就是親近神的人。

(本文是作者著作雅各書講義概論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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