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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內的全人關懷

吳主光

 

  論到末世主再來的真理,我們發現在馬太福音第二十四至二十五章,主只用了二十八節的篇幅談論末日災難的兆頭,但卻用了五十五節的篇幅講論等候祂再來的五個比喻。可見在主自己的心目中,祂以等候祂再來的這些教訓更為重要。

五個等主再來的比喻

  五個等候主再來的比喻如下:

  1. 儆醒不容賊挖透房屋的比喻--論到在時間上儆醒;

  2. 忠僕與惡僕的比喻-論到與同伴彼此對待上的儆醒;

  3. 十童女的比喻-論到在愛中等候主的儆醒;

  4. 分派銀子出去為主做買賣的比喻--論到在事奉上的儆醒;

  5. 分別綿羊和山羊的比喻--論到接待小弟兄的儆醒;

  上述這五個比喻之中,我個人認為最易被忽略的是第五個。現在讓我以這比喻來與各位分享一點關於牧養教會方面的意見。

  請注意這分別綿羊山羊的比喻:定那些惡人要到永刑去,是因為他們沒有接待一個小弟兄,他肚餓的時候不給他吃,在他口渴的時候不給他喝,在他作客的時候不留他住,在他赤身露體的時候不給他穿,在他坐監的時候不去看顧他;主定那些義人可以往永生裏去,是因為他們肯接待-個小弟兄,在他肚餓的時候給他吃,在他口渴的時候給他喝,在他坐作客的時候留他住,在他赤身露體的時候給他穿,在他坐監的時候去看顧他。原來這些事,若作在主的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主的身上了。

  讓我在這裏指出,主定他們為惡為義,並不是因為他們沒有讀經,沒有祈禱,乃是因為他們沒有有關懷最小的弟兄的“衣”,“食”,“住”,“飲料”,“平安”等“生活上”的需要。原來主耶穌回來之時,祂審判人的原則之一是看我們有沒有切實相愛,有沒在宗教生活以外,在日常生活的需要中關懷我們教會最小的弟兄﹖

全人關懷應在教會內實行

  筆者感到現今的教會領袖們宣講太多理論了,這些沒有實行的理論使我們變成了假冒為善的“文士”。我們不喜歡新神學派過份注重“社會福音”,以為開學校,辦孤兒院,醫療服務,甚至為不公義的社會鳴不平,在有需要的時候推動流血的革命,這就是“福音”。他們要將天堂建築在人間,救恩改為肉體困苦的解救。這種只有肉體沒有靈魂,只有今生沒有來生的“福音”,實在是變質的福音。試問,這麼長久以來,他們所做的有沒有成功地帶給人類快樂和豐盛﹖不!這世界越來越亂,連新派自己教會的孤兒和寡婦都無人看顧,何來能力向不信而廣大的社會人士作“出全人關懷”﹖

  我們不是說,社會的善事不應做。我們乃是說單做社會善事不能帶給人們救恩,也不能真正地解決他們的問題。我們應該先在教會內部成功地做到“全人關懷”,才把餘下的力量向社會做救濟工作。中國古語有云: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是由關心“親人”開始,繼而仁及“平民”,之後才能愛及“百物”。我們各人豈不也是先關心我們自己兒女的需要,然後才關心鄰舍的需要嗎﹖在聖經裏,我們也看見保羅因為知道耶路撒冷將會有饑荒,他和同工們一生到處奔走,將外邦基督徒極多的捐款帶到耶路撒冷賙濟貧窮的“弟兄”(徒一一:29)。當然我也相信保羅也會救濟一些不信的猶太人,但款項卻是交到耶路撒冷教會長老們的手中,由他們負責分配,可見他們是先要教內的弟兄姊妹受惠,這一點是最清楚不過的。然而,今天的教會,不論是新派的,是基要派的,是福音派的,都非常忽略在教會內關懷一些貧窮的肢體。

教會應該有溫暖

  筆者看見許多教會十分冷酷,傳道人一天到晚只會向信眾要奉獻,卻在一些肢體遇到失業貧乏之時不肯將教會積蓄的大量資金撥半點出來加以援助。許多教會寧願將儲備金拿去購買股票;單為一座管風琴就花上百萬元;難怪有許多人指責教會為中資產階級的宗教俱樂部。筆者遇見一間教會,門外經常坐着一個乞丐向進教堂的基督徒討錢,後來這教會的基督徒向他傳福音,使他信了耶穌,並且受洗加入教會。但是,這位乞丐作了基督徒加入了這教會之後還是在教會門前作乞丐。那些進教堂的人還稱他為弟兄,大家沒有想到怎可以讓這個“弟兄”繼續作乞丐,這是不是一個冷酷的教會﹖

  其實教會是甚麼﹖教會不單是一座建築物,教會也不只是一個聚集在一起的人,教會在聖經裏形容是“神的家”。然而,教會若沒有溫暖和愛心的關懷,沒有超過物質的相交生活,教會那裏像家﹖教會怎可能完成主耶穌的命令,像主愛我們一樣彼此相愛﹖

教會增長與“全人關懷”

  從教會增長的角度來看,往往不是所傳的福音沒有效力,乃是人們信了主之後,感受到教會是一個冷酷的地方而退去,有錢有勢就有人尊重,貧窮和無學問的,或像貌難看的人都很難在教會內立足,這是十分普遍的現象。筆者看見不少異端教會有非常的增長,其中一個原因是他們十分注重教會內部的慈善福利事工。我們在聖經也看到最早的初期教會之所以得救的人數天天增加,其中主要因素是他們肯衝破物質的界限,大家變賣田產家業,凡物公用。筆者感到,不會奉獻的基督徒故然有可能是未真心信主的,但嚴格來說,不會捐錢賙濟貧窮肢體的教會,我想應該不是屬於主耶穌的教會。筆者牧會近三十年,發現教會的增長與內在的貧乏關懷有互為因果的關係。

  在保羅的時代,我們看見他指示:“寡婦記在冊子上必須年紀到六十歲”(提前五:9)。從這句話看來,我們知道當時教會內部的賙濟工作是有系統有組織的。筆者鼓勵一些教會在教會內進行“全人關懷”,遇到不少人批評說:“這是新派教會的做法…我們私下有做一點,只不過我們感到有組織地做這樣的工作是不智慧的…其實政府已經救賙他們了…會不會被一些貪心的人利用了教會的愛心﹖…”這樣的問題都不是原則性的問題,而只是技巧上的問題。難道主耶穌因為猶大偷錢就不再賙濟窮人嗎﹖難道有了亞拿尼亞和撒非喇就證明了初期教會凡物公用是不智嗎﹖保羅嚴嚴責備帖撒羅尼迦教會裏面的一些“不肯作工…白吃人的飯的…不按規矩而行的”,但是他仍勸全教會的弟兄們說:“你們行善不可喪志。”(帖後三:6-15)無論如何,賙濟貧窮的弟兄是聖經一貫的教訓,像福音一樣,無論怎樣困難和被人誤會,我們也要實行這聖經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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