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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搭事奉

陳南山

 

經文: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十四至三十節;
   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十二至二十七節

  嚴格來講馬太福音與哥林多前書這兩段經文,是在不同背景中寫下來的,前者是主受難前講論祂再來時提到的;後者則是使徒保羅針對哥林多教會信徒們分裂,不明白互相配搭的真理而寫的,雖然如此,這兩處經文仍然有相同點,那就是事奉。

  事奉與個人的長進,榮神益人的生活息息相關,然而非常可惜不是每個人的事奉生活都能相處融洽,結果纍纍,在配搭事奉時甚至產生一些怨言,不滿,爭執分裂,針對這種情形,謹以一些研經心得與大家分享。

一.恩賜不同,主人相同

  在事奉生活中很明顯的每個人的恩賜並不相同。就以馬太第二十五章那一段經文來思想,有的僕人就領五千銀子,有的二千,有的一千,這個道理就像世上本有富貧,智愚,強弱之別一樣,但是基督徒各人恩賜雖然多寡不同,但卻都是服事一位主人,明白了這個事實,就自然會:

  1. 雖然有比較大,比較突出的恩賜,但不敢自大。

  2. 雖只有比較小,比較平常的恩賜,但不會自卑。

  3. 不管恩賜如何,只知站穩崗位,聽從主命。

  自大,自卑都是事奉生活的致命傷。自大會使人看輕同工,一意孤行,破壞團結。自卑叫人自暴自棄,不能發掘潛力。這兩種心態基本上來講都是不明白大家乃是事奉相同的主人,理應服從主人安排,一同配搭。

二.方法不同,目標相同

  既然恩賜不同,很自然的事奉的方法也就不相同了,有些人有傳講的恩賜,有些人有理事的能力,有些人在文字上有才華,有些人在音樂方面有天資,事奉的方法,崗位,範圍就不相同了。強迫恩賜不同的人用與我們相同的方法來事奉神,不但使他不能發揮恩賜,也使他心中煩悶不樂。

  雖然如此,恩賜不同並不是信徒獨行其道,各自為政的藉口。因為我們所事奉的乃是同一位主,我們事奉目標相同,那就是討神喜悅,榮耀神,為主搶救靈魂。

  基督徒如果不明白神恩待他的目的,他一定會走馬太福音所提的那惡僕的道路把銀子收藏起來,更糟的是他甚至可能會花天酒地把銀子用光。一個基督徒如果不明白事奉的目的是甚麼,他也會產生嫉妒,暗中比較的心理,進一步就會有意無意的去破壞別人,弄清楚自己事奉的動機與目標實在十分重要。

三.形狀不同,生命相同

  在哥林多前書提到身子是一個,卻有許多肢體(林前一二:12)。肢體既然多,形狀外表當然不同,眼球是黑白分明,舌頭卻是粉紅的;皮膚是黃的,頭髮卻是黑的,形狀外表雖然不盡相同,但是每一個肢體卻有相同的生命,不可分開,也不可分割。

  放下黑白種族問題不談,中國人也高明不了多少,中國人有不同省籍,不同鄉,不同校,不同姓之分別,這些講起來實在叫慚愧。其實我們縱有外表上一些區別,在主家中卻是同蒙寶血救贖,同為肢體的人。一日我們放不下這些區別,我們就還是自築圍牆,不明合一真理的人。

四.職分不同,地位相同

  在教會中事奉,既然要配搭合作,就需要有組織,有分工,這樣就會有職分上的不同,就像身體有眼,有口,有手,有腳一樣;這也像一間教會有主席,有文書,有財政,有總務一樣,職分既然不同,是不是信徒就應分高低,分尊卑呢﹖不,在教會裏面每一個人都是“被揀選的族類,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彼前二:9)。職分不同不等於地位不同,職分不同是為了事奉上分工組織的需要,在神面前我們都是蒙恩的罪人,都是同工,都是神的兒女。

  地位是一件很微妙而又敏感的事。在社會有錢,有本事的人自然就更有地位。但是在教會裏切不可有這樣的現象,基督徒千萬不可因受託較多而自以為高人一等,也切不可因為某肢體恩賜較強而特別諂媚討好,這種態度會破壞教會的合一。

五.遭遇不同,感受相同

  在肢體生活中,因為恩賜,職分,功能都不相同,那麼遭遇自然也就很不相同了,聖經中記載的先知使徒們的經歷便是很好的證據。以賽亞與耶利米的身世很不一樣,使徒雅各與他的兄弟約翰遭遇也絕不相同,但是因為同是肢體,那麼因着心中所存的愛,感受就會相同。在哥林多前書第十二章二十六節上就教訓我們要與肢體一同受苦。與肢體一同受苦十分不易,因為人本有怕連累,幸災樂禍的心理。看見肢體受苦,伸出同情之手實在需要付出代價。

  然而第二十六節下卻是更加困難了,因為聖經並沒有記載:“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得榮耀,”聖經乃是記載:“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別人得榮耀,自己並不會得榮耀,雖然不同得榮耀,卻因心中有愛,就會與得榮耀的肢體同快樂。

六.收成不同,賞賜相同

  在我們的觀念中得大賞賜的是那些有大恩賜有大成就的人,這樣的觀念不一定正確,因為在馬太福音裏那領五千,二千銀子的僕人都得同樣的稱讚與賞賜(太二五:21,23)。由此看來,決定一個人的成功與否不在乎收成的多少,乃在那人事奉的動機與態度如何,如果賞賜在乎收成多少,那麼領二千及一千銀子的都可以埋怨,因為他們領受少,自然只能交上少了。

  主賞賜信徒乃是看他事奉是否合乎良善,忠心這兩個原則。如果一個人生活聖潔,動機純正,他就是良善的僕人,如果他做事認真,全力以赴,遵行主旨,他就是忠心的僕人了,一位良善,忠心的僕人,雖因他的恩賜小,獻上的不多,同樣可得賞賜。

七.結局不同,機會相同

  在馬太福音裏的那兩組僕人結局不同。良善忠心的僕人得到更大的託付,可進去享受主人的快樂。又惡又懶的僕人卻是連所有的都失去,且被丟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裏哀哭切齒。他們的機會雖然相同,結局卻是截然不同。

  這第三位僕人雖因他才幹只領受一千銀子(太二五:15),但是他成功的機會與其他的僕人相同,他在馬太福音第二十五章二十四節的怨言簡直就是當面說謊,無恥的毀謗。因為主人不但大量且公平,慈愛且智慧,因此按僕人的才幹交託他一千銀子,他的失敗不能怪任何一個人,只能怪自己,沒有良善沒有忠心。

  共同事奉,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然而神既已託付,眾管家就應對事奉有一個平衡的觀念,彼此勉勵,互相配搭,在神的託付上忠心。這樣,不但個人蒙恩,神家興旺更是指日可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