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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才付託

于中旻

 

經文:馬太福音二十五章14至18節

天國又好比一個人要往外國去,就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按着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往外國去了。那個領五千的,隨即拿去作買賣,另外賺了五千。那領二千的,也照樣另賺了二千。但那領一千的,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太25:14-18)

   主耶穌告訴門徒,要他們儆醒,作智慧的童女,隨時準備祂再來:“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接着,就說一個有關天國的比喻,好比一位主人往外國去,按僕人各自的才幹,交託他們銀子,分別為五千,二千,一千,要他們經營運用,到回來的時候交帳。

   神給人的恩賜,並不是均等的。李白詩有云:“仙人持玉尺,量君多少才。”後人就用來稱典試作玉尺量才。這裏,主人把銀子交託僕人,數量各有不同,也是經天上“玉尺”量過的。因此,“不要看自己過於所當看的,要照着神所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羅12:3)意思是說,神賜給人的恩賜,是經過祂量過的,合於各人工作的需要。

   那領到五千銀子的僕人,果然不負所託,因對主人有愛,不避勞苦,勤奮不虛耗時日,主人前腳離去,“隨即”去作買賣,百分之百的盡職忠心,以智慧投資運作,在本銀之外,又賺了五千。另外一名受託二千銀子的,也照樣的勤奮經營,選擇冒險,另賺了二千。他們恩賜不同,卻都是百分之百忠心於主的託付,所以領受完全的賞賜。只有那領一千銀子的僕人,懶惰假聰明,負託似謹慎,知道多作多錯,少作少錯,不作不錯;沒有愛只有懼怕,不願冒風險出錯到時求饒恕。也許,他看到自己領受的只有一千,跟別人比起來,微不足道,心生埋怨,何妨埋藏?埋起來算了,看能不能生出更多。也許,他意氣消磨,雄心壯志沉埋在地下。又可能他想主人要出門很遠,自然不會忒快回來,且大睡一場再說。或許,日久就忘了。無論如何,有一天,主人回來了;比某些人想的更早。

 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帳。那領五千銀子的,又帶着那另外的五千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五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五千。”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那領二千的也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二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二千。”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那領一千的也來說:“主啊,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裏。請看,你的原銀子在這裏!”主人回答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一萬的。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裏;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太25:19-30)

   那受託五千銀子的僕人,交出經營的盈利;另賺五千,百分之百。受託二千的,也照樣另賺二千。二人的盈利數額不同;不過,主人對他們同樣的嘉許:“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21、23節)語句完全相同,字字相同,百分之百的相同。不是賞罰不明,而是因為他們各自盡上了自己的心力,百分之百!

   那受託一千銀子的也來了。他沒有低頭羞慚,雙手捧着一千銀子,還有些得意:百分之百的完整交回,毫厘無損!但主人卻對他百分之百的失望!主人不加稱讚;定他是“又惡又懶”。他心有不甘的辯解,認為主人苛刻,堆砌託辭說:“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裏。請看,你的原銀子在這裏!”(24-25節)

   掘地藏銀,能掘多深?有人藏寶,把自己也埋下去,加上武士守護?有人立碑:“動土不利!挖掘者受咒詛!”也許,他會刻上:“此地無銀一千兩。”安全嗎?熱心的盜墓賊為利而來!很難使其止步。

   僕人只是託辭為受託的銀子安全,聽來像是忠心。可是沒有哪個主人需要僕人評判自己的品格,他不僅識透那僕人懶惰成性,還知道其惡;所以以己度人,把自己的惡反射在主人身上。主人會“度德量力”:衡量其有沒有盡力,斷定其人的品德。因此,責問他,如果你怕為自己經營失敗負責,至少應該去作定期存款,坐享利息;僕人竟然連存款都不肯作,顯明是懶惰不忠心;主人宣佈他嚴肅的判斷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一萬的!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28-29節)追跡其基本的原因,是因他根本就沒在意主人有回來的時候,所以不作一事。觀念錯誤,所以沒有作為;因為人不僅“不當作為”要受罰,當作為而“不作為”也要受罰。

   在當時的文化設境,主人有絕對的主權,作自己的決定,不必徵詢甚麼人的意見,沒有誰能夠質疑其公與不公;現代人,才會有平均的觀念,認為“不公”。其實,還有更重要的一層,公平不等於平均。這裏所說的“有”和“給”,都是交託的意思。受託的人如果自私,不管不顧別人,有負主的託付,就是不義。不義的管家,和不理解主人處分原則,都在於自私的障蔽。

   所有的人,和人的所有,都不是自己的,是主所交託的。不論才幹,或財物,所有的每一分,主都有完全主權。忽略這一點,就會生出驕傲。亞奎那(Thomas Aquinas, c.1224-1274)才識淵博,有人問他怎能保持不驕傲。他回答說:“因為我有常識。”誠實有常識;無論誰,都是不知道的事物多於所知道的。“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古“知”與“智”通;可以解釋為:知道自己知道;不知道,知道自己不知道;就是真智慧。在財物方面,要承認不屬於自己的,永遠多於屬自己的;就會知足。

   受主託的必須要正確運作,不論其才具如何,才幹或大或小,總是要想到別人。自私的人,只想到自己,不想到主人,不想到別人,才會掘地埋金,那跟不出於地又有甚麼差別?今天仍然不乏這樣的人物,有主所託付的恩賜,或財物,知而不為;坐擁億萬之富,死寂的沉埋,對於人類也沒有任何利益。美國工業家和慈善家卡耐基(Andrew Carnegie, 1835-1919)說:“人死而富有,死而蒙羞。貽子孫財富,速即成為咒詛。”

  忠心的僕人,應當及時善用主所託付你的!

 

金燈臺活頁刊第199期 2019.1
作者于中旻博士為文宣士,聖經網aboutbible.net著者。

插圖:Agnes Leung(agnesleu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