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頁刊

創世記(八)

人的叛逆、神的回應

鍾慶義

 

經文:創世記第十章1節至十一章26節

  挪亞三子生兒育女,後代漸漸遍滿全地(創10:1-32)。創世記第五章和第十章各是一份有十位主角的民族譜,最後一位主角均有三子。第十章相異於第五章的,是沒有記錄各人的死亡和年歲。此外,第十章較為精簡,反而包括了一些以色列近鄰的描述。閃、含、雅弗衍生出七十國。在25節,經文提到閃的後人希伯(Eber)生了兩個兒子:法勒(Peleg)和約坍(Joktan),法勒支脈是被選上(敬畏神)的,他及其後人,包括亞伯蘭,記錄在十一章10至26節的家譜中。

  巴別塔的故事,記錄在十一章1至9節,是文學敘事上的安排。按時間算,它應發生在第十章的列國名單之前。在十一章1至9節,作者的目的是寫地上各民族因何分散,而不是描述如何建造巴別塔。

巴別塔的故事(創11:1-9)

那時,全世界只有一種語言,大家說同樣的話語。他們向東遷移的時候,在示拿地發現一塊平原,就住在那裏。(創11:1-2)

  自大的人類為要建立威信,便企圖打造一個抗拒神治的世界。

他們彼此說:“來,我們做磚,把磚燒透吧!”他們就把磚當作石頭,又把石漆當作灰泥。他們又說:“來,我們建一座城,造一座塔,塔頂要通天。我們要為自己立名,免得分散在全地上。”(11:3-4)

  他們要掌管自己的生命,排除神。他們想建造一座塔,通往天上可以面見神。人自以為比神更聰明,不聽從神一開始給他的指令:“要繁衍增多,充滿這地”(創1:28;9:1)。其實,建城造塔並無不妥,但背後的動機反映着人類的驕傲,和他們錯誤地以為這些工程能帶來安全感。

耶和華下來,要看看世人建造的城和塔。耶和華說:“看哪,他們同是一個民族,有一樣的語言,他們一開始就作這事,以後他們所要作的一切,就沒有可以攔阻他們的了。來,我們下去,在那裏混亂他們的語言,使他們聽不懂對方的話。”於是,耶和華把他們從那裏分散到全地上,他們就停止建造那城。(創11:5-8)

  人類的聚集違反了神“充滿大地”的指令,神不容許人成為自己的神(11:5-8),又再回到洪水時代的光景。於是從天上下來,變亂當時人類共通的語言(11:9),各人自說自話,無法溝通,驅使人類分散佈滿全地。這是在創世記首十一章內,神第三次介入制止人類犯罪敵擋神(第一次在亞當夏娃時,第二次是洪水時期)。

因此,那城的名就叫巴別,因為耶和華在那裏混亂了全地所有的人的語言,又從那裏把他們分散在全地上。(創11:9)

巴別城故事給今天教會的重要信息

  創世記第十一章巴別城的故事,給今天的信徒帶來甚為重要的信息:

  1.  解釋了世界各民族如何開始多種語言體系。
  2.  提供了人類各種族的起源。
  3. 巴別城是有關墮落的人類,存心向罪,叛逆神的故事,人不再倚靠神良善的恩惠與供應,反以其他事物來滿足心靈的需要。
  4. 巴別城描述的是人的反叛,破壞了神、人之間的親密關係,忘記了本身是按着神的形象被造,被委派管理全地及神所賜的一切。
  5. 巴別城的故事給以後亞伯蘭的故事揭開序幕。他將被呼召成為遵守神約的以色列國,而基督從他後裔中生出,建立教會群體,造福全人類。(太28:18-19;羅4:16-18;加3:6-9)

  為甚麼建造巴別塔會得罪神呢?神為甚麼反對人的團結呢?巴別城代表的是人離棄神、自以為是。他們以為要留名後世,最好是放棄神的指令,建立自己的王國,建造通天的塔,便能像神一樣。不是人照着神的形象而造,而是依照人心所構想去造個神出來。巴別城代表驕傲和自我中心——我不需要神,我是自己的主人,神在我生命中無分。它反映現今的世界,人活着不需要神。那麼,巴別城之外還有其他選擇嗎?有!就是以基督為中心的生命!藉着主耶穌在十字架上完成的救贖,恢復人和神的關係。認識神——為神而活,不是為己而活。

  巴別塔的故事是超越舊約創世記的。這遠古的記載對今天基督徒群體仍然帶來重要的信息。自從人類犯罪墮落(創3章),神便開始了拯救世人的計畫,這是“巴別城以外的選擇”;創世記第六章記載神召喚挪亞造方舟,給人類一個新開始,但人類不久又沉淪罪中。巴別城發生的事件,神在新約使徒時代(徒2章)修正了,語言不再被用來驅散人(創11章),反之,聖靈賦與門徒說方言的恩賜,輔助建立初期教會。時值五旬節,聖靈充滿等候多時的信徒,教會就這樣被建立起來。

  今天,教會為誰而設?以主耶穌為基石的教會,是為拯救世人的罪而設。教會存在的目的是為了讓人經歷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成就的救恩和憐憫。教會切勿忽略了大使命的異象是為要得着世人;否則,教會終會老化死亡。“巴別城以外的選擇”就在信徒的生命中,因為信徒就是教會,也是基督的身體。

 

金燈臺活頁刊第192期 2017.11
本文由陳友維弟兄摘錄和翻譯自作者的講章。作者鍾慶義牧師為新加坡浸信會神學院講師。本文的經文錄自《聖經新譯本》。

插圖:Agnes Leung(agnesleu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