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頁刊



釘十架的基督與背十架的門徒

鍾明宇

 

耶穌又對眾人說:“如果有人願意跟從我,就當捨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凡不背着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九:23,一四:27)

  上個月(四月)的三日及五日是基督徒們看為非常重要的日子。二千多年前的該日子,發生了一件非常的事情:就是那稱為基督的耶穌,在那天(周五),被羅馬的兵丁釘在十字架上,活活的處死了,然後,在第三天的早上(就是當時稱為七日的頭一日),卻復活了過來。在當日及隨後的四十天,復活的耶穌基督多次顯現給祂的門徒及跟隨的人看,最多人的一次有五百多人,當保羅寫哥林多前書的時候(約主後55至59年之間),這些人大多數還在(林前一五:4-8),成了基督復活的見證人;這也使早期的教會信徒,不疑基督復活的事實。

基督受死和復活救贖我們

  有關耶穌被釘十字架的事件,四本福音書都有詳細的記載(還有羅馬的歷史及猶太人的歷史也有記錄):耶穌因失實的指控,捏造的罪證,又因當時的巡撫彼拉多在一群失去理智的民眾吼叫與催逼下,雖查不出耶穌有甚麼罪來,還是把祂交付群眾“釘十字架”。表面看來,黑暗的權勢似乎得勝了,但實際卻是神藉這黑暗的權勢,成就了一個永恆與有效的救贖計畫。希伯來書的作者在這一方面講得很清楚:主耶穌成了肉身,來到世上,是按着神的旨意來的:

“看哪!我來了,是要遵行你的旨意。”可見祂廢除那先前的,為要建立那後來的。我們憑着這旨意,藉着耶穌基督一次獻上祂的身體,就已經成聖。…唯有基督獻上了一次永遠有效的贖罪祭,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來。…因為祂獻上了一次的祭,就使那些成聖的人永遠得到完全。聖靈也向我們作見證,因為後來祂說過:“主說:‘在那些日子以後,我要與他們所立的約是這樣:我要把我的律法放在他們的心思裏面,寫在他們的心上。’”又說:“我決不再記着他們的罪惡,和不法的行為。”(來一○:16-17)
這一切既然都赦免了,就不必再為罪獻祭了(來一○:8-10)。

  新約就是這樣建立了。這是世人的大喜信息;使那些原本在罪中等候審判的人,因知罪,認罪悔改,願意回轉,就在耶穌基督裏與神的恩典下,得到救恩,與神和好,成為神的兒女,重拾永恆的盼望。這樣的人,他的“舊人”因此已經與耶穌基督同釘十字架,而又與主同活(羅六:6,8),保羅在提摩太前書和加拉太書見證說:

“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值得完全接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可是,我竟然蒙了憐憫,好讓基督耶穌在我這個罪魁身上,顯明祂完全的忍耐,給後來信祂得永生的人作榜樣。(提前一:15-16)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着的,不再是我,而是基督活在我裏面;如今在肉身中活着的我,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的;祂愛我,為我捨己。(加二:20)

  保羅是一位一生高舉十字架,傳揚釘十字架的基督的傳道者,他寫信給哥林多教會說:“弟兄們,我從前到你們那裏去,並沒有用高言大智向你們傳講神的奧祕。因為我曾立定主意,在你們中間甚麼都不想知道,只知道耶穌基督和祂釘十字架的事。”(林前二:1-2)因為保羅看“十字架的道理,對走向滅亡的人來說是愚笨的,但對我們這些得救的人,卻是神的大能。因為經上記着說:‘我要滅絕智慧人的智慧,廢棄聰明人的聰明。’智慧人在哪裏?經學家在哪裏?今世的辯士在哪裏?神不是使屬世的智慧變成了愚笨嗎?因為在神的智慧裏,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然不能認識神,神就樂意藉着所傳的愚笨的道理,去拯救那些信的人。猶太人要求神蹟,希臘人尋找智慧,我們卻傳揚釘十字架的基督。”(林前一:18-23)

天天背十架跟從主

  你們有否留意到,早在耶穌基督釘十字架之前,祂已經挑戰祂的跟隨者要做一件事:每一個要作祂門徒的人,都要“天天”背起他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祂;而不背十字架的人,“不能作”(太一○:38則說“不配”作)祂的門徒(路九:23;一四:27;而可八:34及太一六:24則加上“就當捨己”幾個字)。透過耶穌的這番話,我們可以肯定,只有那些願意捨己,願意天天背起他自己的十字架的人才能作祂的門徒。

以神的旨意為中心

  聖經中“捨己”一詞是指我們願意放下自己的意慾,不再以自己為中心,而以神的旨意為中心,順服祂旨意與引導。正如主耶穌的榜樣:“看哪!我〔耶穌〕來了,是要遵行你的旨意。”(來一○:7)祂以遵行神的旨意作為食物,為工作;最後,祂更上耶路撒冷,接受“十字架這個苦杯”。祂不但自己順服神的旨意,祂也要求和教導祂的門徒“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祂,要門徒學習明白神的心意,且按着神的心意,來順服神,好完成神在我們每一個人身上的計畫。這不是只在嘴邊說,乃是要實行出來。以什一奉獻作為一個例子:我發現這世代富裕的基督徒實行什一奉獻的不多(希望是我的觀察錯誤)。我曾經在一個相當富裕的牧區事奉,我偶然發現在四個會眾中,中文會眾的人數雖然不多,在每個主日的奉獻上,卻可匹敵其他三個會眾的總和。事實是甚麼呢?就是大部分人都沒有什一奉獻,但教會有甚麼特別的需要的時候,奉獻的人數和金額又可以驚人地增加。我曾作過一個大略的估計,以他們的職業和背景來計算,若每個會眾都什一奉獻的話,事工真的不愁沒有資金發展。又奇怪的是,願意什一奉獻的信徒,多不是富裕的人。富裕的人差不多都不會作什一的奉獻,因他們擁有的實在是太多了,捨不得靜默地奉獻,但在有人要求他們捐獻時,他們也不介意大手筆的捐獻,以顯得他們的重要與貢獻。然而這等人,也總比那些一毛不拔而又高談闊論的人好。富裕的基督徒哪!這是神在你們身上的旨意嗎?

  我認識一個富有的弟兄,他在奉獻的事上很有智慧。他不是什一奉獻,而是以他的大部分收入作奉獻。他支持的事工,不是因你有甚麼大計,而是按你的工作價值和事工的進度來給與支持。這防止了那些只會講而不會作的人或機構的浪費,或視“敬虔為得利的門路”之人的貪昧(參提前六:5)。值得我們效法。

  我不是針對富裕的人說他們沒有順從神的心意。按我的觀察,傳道的同工也當反省:你是蒙召作主的僕人,還是為生活而作傳道?在2003年時,我在一個神學生的早會上,聽過一位教牧領袖對一班神學生說:“你們知不知道,你們今天選擇了一份最高薪的職業,你們的月薪比當今畢業的大學生還高…。”我聽了這個引言後,其他甚麼也再聽不入耳了。難怪今天的準傳道:薪金要高,假期要多,福利要好,工作時間計到足(要補時),斤斤計較…;真的感慨萬分。相比之下我們那一輩人:踏入工場,不看薪金,假期,福利,工作時間;我自己甚至不找工場,單單禱告,按感動順服神的引導。回顧四十多年的廉潔事奉(1969年至今),因內子的同心,使我們在生活的需要上,能夠不求於他人,雖然只取教會的供給,卻是一無所缺,且豐盛有餘。

受患難和得安慰

  因歷代的影響,不少人把“背十字架”詮釋為:為主受損失,受苦,被刁難,患難,羞辱,犧牲,殉道等。然而,這是不是背十字架呢?背十字架的人不是不會遭受上述的情況,但這不會是所有基督徒每天的遭遇,而只是偶遇的經歷。其實基督徒當有為主受苦的心理準備:“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祂受苦。”(腓一:29)而我們卻也因此得到榮耀:“聖靈親自和我們的靈一同證明我們是神的兒女。既然是兒女,就是後嗣;是神的後嗣,也和基督一同作後嗣。我們既然和祂一同受苦,就必和祂一同得榮耀。”(羅八:16-17)當我們經歷苦難時,神也會給我們安慰,使我們懂得安慰那些在苦難中的世人。我們且看看保羅的分享:

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是應當稱頌的。祂是滿有憐憫的父,賜各樣安慰的神。我們在一切患難中,神都安慰我們,使我們能用祂所賜的安慰,去安慰那些在各樣患難中的人。我們既然多受基督所受的痛苦,就靠着基督多得安慰。如果我們遭遇患難,那是要使你們得着安慰,得着拯救;如果我們得到安慰,也是要使你們得到安慰。這安慰使你們能夠忍受我們所受那樣的痛苦。我們對你們的盼望是堅定的,因為知道你們既然一同受痛苦,也必照樣同得安慰。(林後一:3-7)

  所以,我們要倚靠主,要有美好生活的見證,引發人對我們的信仰有好感,有興趣;要靠聖靈的幫助,把握美好的時機來為主作見證:“只要心裏尊主基督為聖,有人問你們心中盼望的緣由,就要常作準備,以溫柔敬畏的心回答各人”(彼前三:13-15,和合本)。

  我們都當捨己,天天背起十字架來跟從主。上主給我們每一個人的旨意:要傳揚耶穌是基督並祂的十字架是福音的中心,讓世人透過耶穌基督的十架救贖,得享永生。耶穌基督救贖的福音已經成就了;而作為主的門徒,我們同樣要按照神的旨意,無論得時或不得時,都要成為主耶穌的見證,把握每天的機會,將神的救贖福音,藉生命的見證,傳與這世代之中,叫人見到我們好的行為和有生命力見證而願意成為基督徒,把榮耀歸與三一的上帝。

 

金燈臺活頁刊第177期 2015.5
作者鍾明宇牧師為本社總幹事。本文的經文錄自聖經新譯本

插圖:Agnes Leung(agnesleu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