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頁刊



基督徒的“工作”觀

鍾明宇

 

  在教會的牧職崗位退下來後,我更有機會多看一些不同範圍的書籍。最近我有機會再看一些門徒訓練的書籍,驚訝的發現:這些書籍中,竟然沒有刻意提到一個與我們的人生不可分割的課題:基督徒的“工作”觀。不少書籍提到我們需要有一個均衡的生活模式,我們需要注意我們的靈修生活,教會生活,事奉生活,家庭生活,社交生活,進修生活,康樂生活,卻沒有提到工作與生活的關係。這實在是一個十分嚴重的忽略。

  其實工作在我們現實的生活中,是最影響我們的一環。我聽過一些極端的例子,就是有人因為工作過度而死亡。而基督徒中也有不少的人,因工作而停止聚會,說的理由與未信主的人一樣: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不用開飯嗎?對非信徒而言,我明白他們的心態,不少人無非想多賺點錢,以保安心。對信主的人而言,我真的為他們擔憂。因工作而停止聚會,他們的信心何在?對主的應許何存?主耶穌不是告訴了我們,不要為明天憂慮嗎?“一個人不能服事兩個主人;他若不是恨這個愛那個,就是忠於這個輕視那個。你們不能服事神,又服事金錢。所以我告訴你們,不要為生命憂慮吃甚麼喝甚麼,也不要為身體憂慮穿甚麼。難道生命不比食物重要嗎?身體不比衣服重要嗎?你們看天空的飛鳥:牠們不撒種,不收割,也不收進倉裏,你們的天父尚且養活牠們;難道你們不比牠們更寶貴嗎?…”(太六:24-34)

  從聖經的用字來看,“工作”一詞在希伯來文中,其意義主要是指“一項作為”,“操作”或“指一項舉動”。新約中的用字與工作相關的就更多了,如“操勞”,“疲倦”,“痛苦”,“疲累”,“工人”;也指經商者的運作—勞心勞力的“經營,工作”。

  神為人定下作息原則。創世記第一章1節告訴我們:“起初,神創造天地。”天地的出現是上帝的作為。祂用了六天,以祂的話,創造了萬物和人類,祂給人類定下了工作的旨意:管理全地(創一:26)。因此,“工作”是神為人而定的,人有他的工作本分,但神也為人定安息的日子。第七天,祂定之為安息日,這日是記念祂的創造完成的一個日子(創二:1-3)。這日子是神非常看重的一個日子,十誡中的第四誡如此說:

“要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工作。但第七日是耶和華你的神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你的僕婢和牲畜,以及住在你城裏的寄居者,不可作任何的工。因為耶和華在六日之內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就歇息了;所以耶和華賜福安息日,定為聖日。”(出二○:8-11)

  安息日是一個讓人記念神與敬拜神的日子;讓那些一同工作的人,也一同休息,讓人有機會停下來,建立關係。是神賜福的日子,是神看重的日子:定之為聖日。

  世人的工作,因着犯罪,性質改變了;從與上帝同工,管理全地,享受神創造成果的樂事,變成了苦差: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至歸土的日子(創三:19)。因此,工作不再是福分,而是重擔。

  然而,上帝的創造雖然歇息了,但祂的作為並沒有停止;祂仍在作工,仍看顧世人,為世人預備救恩。祂差遣聖子耶穌基督來,完成了這項偉大工作。這救恩使得到救贖的人,因為經歷了恩典,他的工作就獲賦與新的價值,並變得更有意義。當信徒是為了主的名而工作時,工作的完成就產生了多方面的果效。作工的人本身蒙福;被服事者得益;又因這等工作都是“在主裏”和“為主”做的,即使是一件人看為小的事,仍是帶有永恆的價值,當主再來的時候,會得到祂的讚賞:“無論誰因門徒的名,只把一杯涼水給這些微不足道的人中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他決不會得不到他的賞賜。”(太一○:42)這樣的服事,上帝的名也因此得着榮耀。
  因此,蒙救贖的人當為主作工。服事主的人會蒙神稱讚,並在各樣善行上結果子(西一:10)。那些為神從事特別工作的人,也會因所作之工的緣故而受人敬重。基督徒的工作是帶有使命感的;然而沒有神的恩典在人心中動工,人也不能為神工作。

  活在人類社會中,你的職業(Career)和專業(Profession)狀況,常是被人作為定位的要素;這大概也反映了你的金錢,名譽與地位的狀況吧。因此,不但要有好的學歷,還要努力工作,要成為成功的專業人士,好爭取賺更多金錢的機會,使自己出人頭地,得更大的名譽,更高的地位…這些成了一般世人的目標,但理念都是偏向自私的。基督徒若不警醒,也容易不自覺地落入陷阱中而隨波逐流:不斷的工作,加班的工作,常使自己落在“操勞”,“疲倦”,“疲累”,與“痛苦”之中。付出如此代價,值得嗎?試問,在這情況中,你哪裏再有時間談甚麼均衡的生活模式,靈修生活,教會生活,事奉生活,家庭生活,社交生活,進修生活,康樂生活?難怪,在教會中,成年的基督徒是一個缺環。請記住:生命比工作重要,不要讓工作成為我們的壓制。因此,我們必須學習釐定先後輕重與必要的時間,如工作,睡眠與休息的時間,再安排其他的活動或進修時間。要把每天的二十四小時,分配得妥善。
  我們必須重整我們的工作態度。我們知道“工作”是我們人生不可或缺的環節。上主一直作工直到如今;主耶穌在地上時曾經是個木匠;保羅是個織帳棚的工人,他指示那些不作工的人不許吃飯,要做正經的事業,使自己有餘,可以幫助那些有需要的人。但聖經更提醒我們,當以天父的事為念,順服聖靈感動,作成祂的旨意,以服事祂作為我們的食物(參約四:31-34)。

  上帝給與各人不同的責任,不同的工作。由少到老,不同的階段,有不同方向。
1. 少青時期,學業是我們的工作,要把書念好,又當孝順父母,那是我們的責任。
2. 成年時期,維生工作,是我們當承擔的責任,建立家庭後,姊妹可能需要考慮“轉換”工作,學習為人母親之道,持家理務,盡力作個才德的婦人(箴三一:10-31)。維持家人之間的親密關係,建立基督化的家庭,是需要悉心學習與堅持的事奉。
3. 老年之時,可作後輩支持者,與他們分享在主裏的經歷或不同的經驗,多作代禱的工作。
  請記住,任何正當的工作皆是工作,無分高低貴賤,當盡心的去做,按神的心意做,要為主去做,使之成為美好的事,回報主的恩典。“你們得救是靠着恩典,藉着信心。這不是出於自己,而是神所賜的;這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我們原是神所作成的,是在基督耶穌裏創造的,為的是要我們行各樣的善事,就是神預先所安排的。”(弗二:8-10)

 

金燈臺活頁刊第174期 2014.11
作者鍾明宇牧師為本社總幹事。本文的經文錄自聖經新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