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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聖經看真假信徒

于中旻

 

  誰是基督徒﹖誰是假基督徒﹖有甚麼分辨的標準﹖這不僅是困擾現今教會的問題,也是在初期教會就有的問題。因為現今的新異端,不過是古時舊酵以新面目出現而已。因此,聖靈感動古代的聖徒,為應付當時異端的挑戰而寫的聖經書信,也是解決今天的問題的指南針。約翰壹書就是為了解決這樣的問題:一方面針對假先知的引誘(參約壹二:26);一方面堅定聖徒的信仰(參約壹五:13)。

  在古老的金飾行業,如果要知道金子的成色,要用一塊黑色的小石頭,把金子在上面輕輕磨擦一下,就可以比較分辨。那塊小石頭叫作“試金石”。要試過,才可以驗定。同樣的,要知道基督徒的品質,分辨真假,聖經也為我們提供一個方法斷定,那就是經過“試驗”。

一.信仰的試驗  

  “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就是敵基督的。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認子的,連父也有了。”(約壹二:22-23)

  “凡靈認耶穌基督是出於神的,就是出於神的,從此你們可以認出神的靈來。凡靈不認耶穌,就不是出於神,這是那敵基督者的靈。”(約壹四:2)

  基督教神學信仰的中心,是基督。人與基督的關係,決定他的信仰,決定他永遠的歸宿。

  羅馬書開宗明義論到福音的根源說:“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論到祂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裏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一:2-4)

  這裏說明道成肉身的基督,兼具神人二性。是基督的靈感動先知,在聖經上預言到祂的降生,受死,復活,成就救贖(參彼前一:10-20)。祂必須是神的兒子道成肉身,才可以成就預言;祂必須是神兒子,才叫有罪的人因信祂而得稱義,有永生,有盼望。總括的斷語是:“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得不着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約三:36,中文聖經小字,參約三:16)只有這樣的一位基督,才可以作我們的救主和主,作教會的元首,作將來國度永遠榮耀的王。

  我們應該在基督裏生根建造,才不被異教之風搖動飄來飄去。在此以外的爭論攻訐,禮儀條規,都成了細微末節。今天有人雖似熱心,濫加異端的名目,可能超越了這個標準,是許多問題的造端,是不合一或濫混合的原因。我們應該注意真理,不管人意如何。

二.品德的試驗

  “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凡向祂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祂潔淨一樣…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約壹三:2-10)

  假先知假信徒如同狼披上羊皮,不過另有企圖;一旦財利當前,真面目就顯露出來。因為他們生命沒有改變,壞樹難以結出好果子(參太七:15-21;彼後二:19-22)。我們都同意,人的義行不能達到神的標準,使他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但在另一方面,因信稱義的人,總應結出義行的果子,與他裏面的生命相稱。果子不能叫樹變好;但好樹會自然結出好的果子。這與假冒為義不能並論的。

  “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五:17)

  這不是空洞的理論,而是的確的屬靈實際。悔改後的撒該,接待了主耶穌;主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從失喪中得拯救,新生命的表現,是他立刻知道貪污訛詐人是罪;這是光照在黑暗裏,他被光照後,知道要悔改,自動願意把積聚不義之財的家產,“分一半給窮人,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見路一九:1-10)他不再是在屬地獄的慾火中,愈渴愈貪,而是結出義行的果子。聖徒最明顯的品德之一,就是愛屬主的人。這生命改變的見證,表現在生活上,像瘸子行走,瞎子看見,死人復活一樣,是主復活大能的流露。

三.相交的試驗

  “我們若在光明中,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約壹一:7)

  “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裏面,愛祂的心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了。神將祂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祂裏面,祂也住在我們裏面。”(約壹四:10-13)

  屬主的聖徒,不屬世界,也被世界恨惡。但既同屬基督,也就彼此相愛。這樣的認同,使我們知道同屬一位主,也向世人見證是屬主的。這是最有效的見證,最明確的見證。

 主耶穌對門徒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一三:34-35)

  誠然教會有很多事工是緊要的。為道爭辯是重要,為人服務是重要,但只有在主的愛裏相信的人相交合一,是神家的徽號,是最重要的見證。活出十字架的愛,像主愛我們一樣的彼此相愛,是沒有祭壇的講道,是沒有圍牆的教堂,極其馨香而美好。我們雖被世界恨惡,但要彼此堅固相愛相交。

  一個人所交往的朋友,可以影響他的品德性向。同時,從所交往的朋友,可以看出他是甚麼樣的人。使徒時代的教會的表現,是恆心遵守使徒的教訓,同在一起。惟其有向心力,才有凝聚力,才有浸徹力。這是教會有力見證並增長的要件。一個基督徒,必然會樂於與同一生命的信徒,在光明中相交。

四.信託的試驗

  “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甚麼,祂就聽我們,這是我們向祂所存坦然無懼的心。既然知道祂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祂的無不得着。”(約壹五:14-15)

  這是何等的信託!這是何等的應許!“祂聽我們一切所求的!”“所求於祂的無不得着!”這充分的信託,多麼動人!真能使我們驚奇,使我們感恩。但我們都知道人性的敗壞,難道人不會誤用這空白支票嗎﹖

  在這裏,我們要注意,約翰是寫信給“信奉神兒子之名”而“有永生”的人(見約壹五:13),這樣的人是在神的兒子主基督耶穌裏面,完全順服祂,交託祂,效法祂的人。主如何順從父神的旨意,我們也當如何完全信託神,照祂的旨意而生活,而祈求,作基督徒不能沒有這樣的信託。這是不能缺少的最低基本條件,但可惜,多數的基督徒雖然有了這樣對主的信託,卻沒有常活在“照神的旨意”的軌道中,所以不能像喬治慕勒(George Muller)一樣,經驗神聽他一切的祈求,所求的無不得着。

  前面說過,這試驗不但是為了不信的人,也是為了基督徒。因此,可用以試驗別人,同樣的,也用以試自己,而且不止是一次的考試。應該繼續的自我察驗,保守自己常在神的恩中,作合神心意的基督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