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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同行

陳終道

 

  阿摩司書第三章三節:“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

  “同心同行”漸漸成為夫妻生活所追求的一個目標,且因聖經明說:“二人成為一體”,夫妻二人應是一致的。所以在基督徒的家庭中,處理事情的原則,漸以夫婦二人同意就算是對了。夫婦在同一事上有同一的步伐是好事,但夫婦步伐一致是否就一定合乎神的旨意﹖會不會是二人一同犯錯誤呢﹖“同心同行”對非基督徒夫婦來說已經夠完滿了。對基督徒夫婦,還要加上同心按神旨意,遵行真理為生活的準則,才算完滿。

一.“同心…同行”的出處

  讓我們先從聖經看“同心…同行”這話的出處及其原意。先知阿摩司對以色列人說:“二人若不同心,豈能同行呢﹖”要明白本句話,應先了解阿摩司書第三章十八節整段經文。這句話放在這小段裏面有兩方面重要的意思:第一,先知阿摩司指出以色列人不聽從神的真正原因,是因他們與神不能同心,所以他們也不能與先知同心;第二,先知要表白為甚麼自己要起來指責同胞,其實他並非喜歡指責人,是因為他自己要與神同心同行,因此不得不照着神的心意講他所應講的話。

  換言之,“同心…同行”按上下文來看,不是偏重人與人之間的同意,而是人願意與神同心,行神所吩咐,所喜悅的事。甚至對自己不利,受人反對的事,也願照神旨意而行。基督徒夫婦,必先有遵行聖經真理的意願,才能學習同心同行。

二.不與神同心的百姓

  由上文第一章開始,先知阿摩司先向列國發出警告,一而再地提到一句話:“三番四次的犯罪”,由大馬色講起,迦薩,推羅,以東,亞捫,摩押,直到猶大,以色列。那些外邦列國“三番四次犯罪”以致受神的懲罰並不希奇,但猶大與以色列是神的選民,他們也照樣像外邦人“三番四次犯罪”,當然最後也必難逃神的懲罰了。神要降火在猶大,燒滅耶路撒冷的殿,就如祂降火在外邦君王的宮殿,燒滅他們一樣。神怎樣懲戒外邦列國,也一樣要懲罰祂的子民。這是第一,二章的主要內容。其實第一章神懲罰列國,可以說是一個引言。將這信息逐步帶到以色列人身上。既然列邦犯罪受罰,照樣以色列人犯罪也難免受罰。

  以色列人對先知的話是謙卑地接受還是拒絕﹖看第二章十一至十二節就可知道:“我從你們子弟中興起先知,又從你們少年人中興起拿細耳人。以色列人哪,不是這樣麼﹖這是耶和華說的。你們卻給拿細耳人酒喝,囑咐先知說,不要說豫言。”神在以色列人中興起先知,目的是要他們替神傳達信息,警告以色列人。但他們不接受先知的警告,反而囑咐先知不可說豫言。因為那些話都是他們不喜歡聽的。神在他們中間興起拿細耳人,為事奉神的緣故把自己完全分別為聖,包括清酒濃酒都不喝。但他們卻故意給拿細耳人酒喝,表明他們心中實在不喜歡有人過一種分別為聖的生活,專心事奉神,這會把他們顯得太世俗了!

  他們沒法攔阻別人要分別為聖作拿耳人的心願。拿細耳人按舊約律例是要不剪髮不喝酒的。而他們故意鼓勵拿細耳人喝酒,也就是要叫拿細耳人破壞了他們自己所許的願,使他們失去事奉神的地位。換言之,以色列人根本不想別人比他們有更分別為聖的生活。而更重要的是,他們讓拿細耳人違背所許之願,使他們既失去見證,也就失去能力。不獨比不上以色列人,反比他們更不如!

  這是十分可惡的詭計,以色列人設陷阱絆倒拿細耳人,使他們不能為神作見證,或有任何影響的力量。這樣的表現,證明他們從心底裏不想聽先知的話,也不想別人比他們更敬愛神。他們不願與神同心同行,所以要破壞別人與神同心同行,也不喜歡有人按神的旨意講預言。這就是先知指出上文以色列人所以不肯聽從神的話一再犯罪的原因,並非先知講的道不好,是他們根本不想與神同行。

  夫妻若真能按真理同心,必先同有願按神旨意而行之心志。夫妻任何一方,絕不應為達到自己體貼肉體的慾望,故意誤導對方偏離真道,只求與自己同心,不求與神同行。這樣的心態,像以色列人陷害拿細耳人的所為,神不喜悅,不福佑。

三.與神同心的先知

  另一方面,先知要表明自己為甚麼要指責同胞,不是他喜歡指責,而是神的話語臨到他,他無法不指責。下文舉出幾個比喻:“獅子若非抓食,豈能在林中咆哮呢。少壯獅子若無所得,豈能從洞中發聲呢。”獅子為饑餓而吼叫,因有所得而歡喜發聲。

  又說:“若沒有機檻,雀鳥豈能陷在綱羅裏呢。網羅若無所得,豈能從地上翻起呢。”這是消極方面的比喻,講明有原因才有結果,有人中了魔鬼的詭計,才看見他們受罪惡的痛苦。

  最後說:“主耶和華若不將奧秘指示祂的僕人眾先知,就一無所行。”換言之,若非神賜下祂的啟示和信息交付先知。他們能講甚麼,能作甚麼呢﹖根本不能。“獅子吼叫,誰不懼怕呢。主耶和華發命,誰能不說預言呢。”神既發命令,阿摩司怎能不講話呢﹖神的話滿有權威,好像獅子吼叫。先知對耶和華有這樣的感受,所以他要向同胞發出警告和責備。並非輕看同胞,表揚自己。而是因有敬畏的心,不能不照着神的吩咐,甚至講他自己不想講的話。

  基督徒夫婦,應當“彼此切實相愛”(彼前一:22)。切實相愛的意思,不單是愛得真誠,更是當在真理的軌道上相愛。對丈夫或妻子出於愛心的忠告,不要急於為自己辯護,甚至惡言相向,像以色列人急忙反擊先知那樣;乃應虛心的受教,在神眼前反省。神給你一位正直忠誠的丈夫或妻子,會公正不偏地指出你的錯誤,豈不應該感謝神麼﹖當局者迷,旁觀者清。人在成家立室之後,除了丈夫或妻子願直言忠告之外,很難有別人會這樣忠告你的了。可惜不少基督徒接受世俗潮流的觀念,夫妻未能成為互相忠告的知己,反而因此感情破裂。這樣的夫婦,怎麼可能同心遵行聖經的真理呢﹖

  總之,神的話才是標準,“同心”本身並非標準。同心是為着要一同尋求神的旨意而遵行,而不是將夫妻二人相同的意見當作標準,取代真理的權威,那才是聖經中同心同行原來的意思。

四.同心的正負面

  聖經中有負面的同心偏離神而行;也有正面的同心行神喜悅的事。非基督徒夫婦的同心是沒有“神”的同心,所以他們的專家也不重視“神”在夫婦間的地位。除了夫婦二人之外,不需要理會神的旨意。但基督徒夫婦卻要同心尋求神的心意,在二人之外還要加上神的同在。

  人類的第一對夫婦,在吃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上可算同心。夏娃遞給亞當,亞當就吃了,結果帶來長久的痛苦。亞伯拉罕娶夏甲的事上,也可以說是夫婦同心的。撒拉提議,亞伯拉罕贊成,就生了以實瑪利。不論在當時或後世子孫,都帶來難以形容的痛苦。初期教會的亞拿尼亞與撒非喇夫婦同心試探神(徒五:1-11)而立即受神懲治。這些夫婦雖然都同心,卻都偏離正路,自招痛苦。

  另一方面,摩西的父母,同心冒觸怒法老的危險,收藏了摩西三個月,正好遇上法老的女兒到河邊沐浴,成就了神要興起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旨意。撒母耳的父母同心將撒母耳奉獻終身事奉神,成為神重用的僕人。這些夫婦不但同心,且按神的心意同心,他們的兒女都成為神國的偉人。

  萬有的主宰定下了福與禍,痛苦與平安的各種方向與門路,並且勸告我們應選擇蒙福與平安的門路。人若執意選擇了自己的門路,怎能又奢望得着神的福佑與平安﹖但我們若選擇同心與神同行,家庭必見神的同在,且在凡事上看見神暗中的眷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