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ldenLampstand.org

金燈臺活頁刊
2026.5 第243期


查經講章大綱

事奉主的原則

黃彼得


經文:約翰福音十二章24至26節

引言:

  許多人事奉多年,有許多活動,但不是為神工作,因為沒有按神的心意去作。這段經文啟示我們一些事奉工作的原則。

一.要抱有成就的心去作

  要結出許多子粒來(約12:24):結出三十、六十、一百倍的果子;賺得五千、二千等等。主耶穌來到世界,就成全了救恩。我們在工作中有何成就的盼望?或是只有活動而沒有結出果子?

二.要付捨己的代價

  要放下自己(約12:25):放下那攔阻生命發揮的捆綁,這捆綁可能就是自以為寶貴的。神給我們生命和潛能,我們用了多少?付上多少代價就發揮多少。當主甘願在十架上釘死自己時,祂救贖的大能就完全發揮出來。

三.要清楚事奉的對象

  1. 事奉的對象是主耶穌(約12:26)。主耶穌是那救我們,愛我們,信任我們,差遣我們的恩主。單事奉主,而不是機構,不是自己,不是宗派。
  2. 當跟從主,走主的道路。我們事奉的方法不是西方、東方或本地的,而是主的。有人認為到國外比在國內更高一等、更犧牲,這不是聖經的真理。主在哪裏,事奉的人也在那裏;主是無所不在的,本國與國外是一樣的。但你要在哪裏,是主的引導和主權,你必須順服。最重要的是知道無論在哪裏都有主的同在,向主負責,聽主的指揮。

四.父的尊重

  服事主耶穌的人,天父必尊重他(約12:26)。這是我們事奉的報酬;不是物質的報酬或人的稱讚,而是父的高升(腓2:9-11)。所以當單求父的尊重。

結論:

  讓我們學習這些寶貴的原則,作為一生事奉的根基。

 

作者黃彼得牧師為東南亞聖道神學院榮譽院長;本文選自其著作《基督教簡明查經講章大綱》

 


https://www.goldenlampstand.org/glb/read.php?GLID=24306
©1986-2026 金燈台出版社有限公司 Golden Lampstand Publishing Society (H.K.)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