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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燈臺活頁刊
1992.7 第40期

信徒與靈恩

李非吾

 

  保羅把神給予信徒各種屬靈恩賜列得很清楚,有使徒,先知,教師,行異能,醫病,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繙方言的,知識的言語,智慧的言語,信心和辨別諸靈(林前一二:1-11,28-31),還有說預言的,勸化的,施捨的,憐憫人的(羅一二章),傳福音的和牧師(弗四:11)。合計不下十九種之多,我們如何分辦出是才幹還是恩賜﹖例如為病人祈禱,病就痊癒,這絕不是才幹所辦得到的。但治理事情,教導人,勸化,施捨及憐憫人的,起初可能是才幹,後來成為恩賜,這是信徒把自己的才幹恭敬地獻上,歸給神使用,祂以祂的恩典加上去,才幹才成為恩賜之一,別人也會覺察你有這種恩賜。

  至於神蹟醫病,說方言,行異能,趕鬼等,這都是聖經所記載,古代聖徒作過的事。如果神看來今日仍有這項需要,祂當然會賜給信徒的,神能作這些事。神隨己意作或不作,是神自己擁有這份權力。但若信徒今日提倡追求,實驗,和操練,為要得着這項經驗,就是不合聖經原則了。我們看完整本新舊約聖經,都找不着如此作的範例,相反的,聖經卻明文說:“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一二章)。

  雖然在本世紀內,靈恩運動推行得如火如茶,吸引信徒嚮往,引致教會分裂,可幸過去兩次靈恩運動都不能持續很久,只有曇花一現罷了,然而帶給教會,信徒的迷惘和損害,卻是無法估計。

  讓我們來談談八十年代靈恩派領導人之一魏格納教授(Peter Wagner)的宣稱:他所開創的葡萄園教會乃靈恩運動第三波,第一波乃本世紀初葉,稱五旬節運動,第二波在本世紀中葉,稱新靈恩運動,如今第三波更發起葡萄園教會,倡導“權能佈道”。參與這運動的人物較有思想和說服力,因他們多半出身“學術界”的知識份子。雖然如此,靈恩派到底就是靈恩派,他們表現出高舉聖靈工作,越權追求聖靈恩賜,始終站在違反聖經真理的立場,為邪惡勢力留地步,這是大大得罪神的。

  我們對八十年代靈恩運動的推行,應如何回應呢﹖謹在此提出三個問題以供商榷:

一.信徒怎樣看神蹟奇事﹖

  有人認為神蹟奇事是已過的歷史陳蹟,今日科技發達,不可能再出現了。但有人卻如此認定:可以在預定的日子裏每晚在一定的時間來看神蹟。你有何感想呢﹖如果硬說第一世紀之後就沒有神蹟奇事出現,這是武斷。但同樣,神蹟一旦被編列於一定程序之內,按時上演的話,應該不會是神蹟,而是巫術或演戲罷了。究竟神蹟的定義是甚麼﹖豈不是神的權能所行的事嗎﹖祂透過不同的人,行出來的奇事,而“人”不過是媒介罷了,神永遠是主動者,昔日法老王也能叫術士行奇事,彷彿神藉摩西所行的一樣,但決不是神蹟。信道從聽道而來,聖靈的工作是透過宣講福音的人叫人悔改得救,這就是神的大能。但第三波人士卻宣稱:宣講福音若沒有神蹟奇事配合,就沒有權能,沒有權能的佈道,是沒有人相信的,他們這種說法,絕對不是符合聖經的。

二.神醫又是怎麼一回事﹖

  雅各長老吩咐教會中若有患病的信徒,可以請長老到家中,為他們抹油禱告,病患可得醫治(雅五:13-18),這件事你明白麼﹖首先,雅各說了,是傳道人到病人家裏,為他祈禱,絕不是在公開的場合舉行神醫佈道,或公開逐個按手醫病禱告。第二,這工作是交給教會中有職守的人去作,並非人人可作,因為權柄在神,不在人。保羅的眼疾始終未得醫治,但保羅得着神更豐富的恩典,一生用不完,比起他眼病得醫來得更好。第三,“出於信心的祈禱”和“主必叫他起來”,完全是神的手施行醫治,沒有半點人的作為在其中。如今第三波靈恩運動者卻把神蹟醫治超自然的恩賜能力看為教會事工的核心部份,與佈道相配合,稱為“權能佈道”,認為人人必須追求獲得這項常規性的神蹟奇事,這絕不是聖經所立的榜樣了。

三.神醫可作生活目標嗎﹖

  信徒患病,立刻蒙神醫治,豈不是以健康和神醫作為生活目標嗎﹖對聖經信仰是否失諸平衡﹖聖經從未應許凡屬神的人,可免去一切疾病痛苦纏繞。凡病皆蒙神蹟醫治,這是甚麼道理呢﹖真正門徒生活是包括“受苦”在內的,神呼召屬祂的人要與基督一同受苦,要補滿基督患難的缺欠(西一:24)。如果病痛即蒙神醫治,必容易導致信徒對神及對己產生錯誤看法,對神質疑,對己內咎,尋求神醫必然走上極端,偏激和錯誤的道路。

  信徒由初信到成長,經歷途徑不易,須努力掙扎,須付出代價。“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着了。”(太一一:12)“我們進入神的國,必須經歷許多艱難。”(徒一四:22)神國度的豐富與美滿,成為信徒今生的盼望,等候基督再來之日,完全求贖的來臨(過去,現在,將來信徒的完備救恩必然兌現),因此我們的肉身得着醫治,要在主再來新天新地實現時就全得着了,所以靈恩派強調神醫神蹟,對聖經的了解,踏上錯誤途徑,提倡“權能佈道”,是站在聖經的另一邊去了。信徒豈不應小心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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