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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燈臺活頁刊
1986.7 第4期

“猶大”比“以色列”好嗎﹖

陳明斌

 

  不論是讀列王紀上,下,或歷代志上,下,我總以為南國的“猶大”比北國的“以色列”好得多。不是嗎﹖請問以色列哪一位王是被稱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呢﹖沒有,連一個也沒有。反過來說,要找出那一位以色列王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就輕而易舉。不單如此,連作王只有七日的心利,也逃不過“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的責備(王上一六:19),以色列國背道的情況可想而知。他們有摩西的律法可以遵行,更有大能的先知像以利亞等不斷的警告和提醒他們,但結果,全國上下仍拜偶像,離棄神。當你讀到以色列國的歷史,你不禁替他們難過,為他們着急,更替神大發義怒。我們有多少時候是以“第一身”的心情去自省“以色列”所犯的罪呢?

  猶大國就大大不同了。二十個王之中,有八個被稱為“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其中有希西家,他不單除去邱壇,更打碎摩西所舉之銅蛇。足見他不單有愛神的熱心,更有正確的神學思想。試想,若今日銅蛇還在,天主教的教皇肯定將它好好保存,還可能每年“開光”一次,讓信徒可以隆隆重重的列隊參拜。還有“約西亞”,他的“復興運動”,豈不是我們每年全市的培靈會所羨慕,所盼望的經歷嗎﹖誠然,猶大國有它黑暗的一面,但這豈不像我們的靈性生活,有起有落嗎﹖當談到猶大國的歷史時,我們不禁心起共鳴。像希西家晚年的軟弱實在叫我們失望,但我們又豈敢苛責他呢﹖他總比任何一個以色列王好。我們不禁自比“猶大”,而在“心理”上疏遠“以色列”,因為我們雖然不好,但總勝“以色列”,但事實卻是如此嗎﹖

  “耶和華對我說,背道的以色列,比奸詐的猶大還顯為義。”(耶三:11)是的,“以色列”的背道是鐵一般的事實,聖經並沒有諱言。但為甚麼它比“猶大”還顯為義呢?神藉着耶利米向猶大發出責備時,是在約西亞在位時,即“以色列”亡國後大約一百年左右。“猶大”既親眼見“以色列”被神管教,他最少可以明白到:

一.以色列所犯何罪(王下一七:7-18)

  1. 忘記主恩(出埃及之拯救)

  2. 敬拜別神(神稱之為“行淫”)

  3. 隨世人的風俗和條規

  4. 偽善(暗中行不正的事)

  5. 不聽勸導,硬着頸項不悔改

二.神是言出必行的神,神所愛的,祂必管教。

  猶大的罪在於有前車而不作為鑑戒。神說“雖有這一切的事”,猶大仍不一心歸向神,假意歸向神。故此神稱猶大為奸詐。

  今日的神仍是昨日的神,祂沒有改變。到了時候,祂仍是向屬祂的人施以管教,甚至明顯的管教。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神管教祂的兒女,並非因祂殘忍,而是因愛他,叫他結出平安的果子,就是義(來一二:11)。所以神向以色列說:“回來罷,我必不怒目看你們,因為我是慈愛的,我必不永遠存恕…只要承認你的罪孽。”(耶三:12-13)

  在另一方面,神向一人施管教,是叫我們“看見”的人“懼怕”,生敬畏神的心(耶三:9)。所以當我們看見別人受神的管教時,不應拍手高興。神在這末世施行公義的管教,固然叫我們得安慰,但更應使我們加倍自省,因為這“管教”是我們的“前車”,因此我們要自省有沒有“一心”向主?我們的事奉是否為名,為利?我們的事業和家庭是否以基督為中心?我們更要問自己,有沒有隱藏的罪,隱藏的嗜好,我們的私生活是否聖潔﹖

  猶大其實亦有“背道”的罪,但神特別着重的是它“奸詐”的罪,就是它見“以色列”受管教而不自省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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